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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1-01-08
  • 工商時報
  • 【記者蔡惠芳/台北報導】
 北市帝寶因不符「獨棟、面積100坪以上、且要四面採光」條件,不在豪宅稅課徵之列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

 北市帝寶因不符「獨棟、面積100坪以上、且要四面採光」條件,不在豪宅稅課徵之列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

     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昨(7)日表示,7月1日起台北市將開徵豪宅稅,可是課徵豪宅稅的豪宅,有嚴格定義,條件是:必須是獨棟、面積100坪以上、且要四面採光等,估計台北市只有1萬多戶,會開徵豪宅稅,但帝寶並不在課徵之列。

     張盛和昨日應邀參加政治大學舉辦的公共政策論壇「健全房地產市場」,針對金融、稅制與房價合理化議題擔任主持人時談到,抑制高房價,要多管齊下。不是按照實際交易價格課稅,就可以抑制房價,而且,按實價課稅、是一次性課稅、是殺雞取卵,以後就沒稅可課,將來地方政府就沒有財源,這一點,外界都沒人想過;至於,現行按土地公告現值課徵土增稅、還可以每年課到稅。

     他表示,外界都希望透過政府實施開徵豪宅稅、空地稅與實價課稅等稅制改革,解決台灣房價飆漲的問題,但是,課徵豪宅稅,應是地方政府的權責。

     不過,張盛和表示,稅制改革牽一髮動全身,開徵豪宅稅也不是讓房價合理化的主要手段。至於大家所說的按實價課稅,更牽涉到修改現行的登記制度。

     他指出,台灣有史以來,曾經實施過一次實價課稅,那就是在民國19年,政府採取實價課徵土地稅,結果買方賣方互相串通、走暗盤,政府也查不勝查,民間地主怕實價課稅、乾脆不賣地給政府了,這些都是後遺症。所以,並非實價課稅,就能壓抑高房價。

    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財稅所副教授黃耀輝直批,現在地價稅、房屋稅等財產稅,持有成本都嚴重偏低,貢獻給政府的稅收,甚至比汽車牌照稅都不如。像2007年牌照稅約533億元,可是房地產價格那麼高,政府只收到地價稅收約590億元、房屋稅收約539億元,不成比例。

     黃耀輝建議,政府應課徵豪宅稅,按實際交易價格納入所得稅的最低稅負制,讓高財富者優先善盡繳納合理財產稅的責任;並實施用地稅,提高持有成本。

 

資料來源:中時電子報、工商時報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society/11050303/12201101080028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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